本报电  (记者鲜敢)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,《西藏自治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据悉,《办法》共36条,从背景、适用范围、工作机制等方面,全面细化新时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流包養網程,旨在增强农包養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有效性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减少农业生态环境污染,为西藏农作物病包養網虫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
此外,《办法》还明确了各级政府、主管包養網部门、相关部门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责任,加快推进监测预报、预防控制和应包養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化,分级分类构建监测预警网络,在病虫害发生时高效及时地进行应急处置。围绕监测网络建设、监测点布局、预测预报、统防统治、联防联控、农药使用、农药包装废弃物及过期农药回收、外来入侵农作物病虫害防治、应急处置等形成了完整的防治链条。

为落实好病虫害防治激励机制,《办法》专门制定了创新、表彰和津补贴条款,另对病虫害名录管理进行了细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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